昨日,上交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未来上交所在自律监管方面的动向。上交所副总经理徐明表示,未来上交所将在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提高监管效率、加大监管公开三方面做好工作,同时对证券市场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进一步树立监管权威。
徐明指出,上交所作为市场重要主体和自律监管者,未来在监管方面要做好三方面工作。其中,在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方面,要进一步放松管制、加强监管,使市场各个参与主体“归位尽责”。例如,上交所最近重点推进的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就是转变监管理念、改变方式的重要“抓手”。未来,上交所要逐步转变监管理念,由“事前审核”向“事后监管”转变,同时强化市场本身约束机制。
在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方面,要尽量避免重复监管,避免加大监管成本。从内部看,上交所成立了“监管委员会”,以统筹、协调上交所的自律监管工作。对外而言,上交所进一步配合、加强同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机构的协调机制。上交所还进一步梳理流程和规则,简化有关程序,增加快速反应机制方面。
在进一步加大监管公开,加大监管透明度方面,徐明指出,这意味着不但要公开上交所的自律管理规则,在规则制定过程中公开征求各方意见,接受市场监督,也意味着监管的处理结果以及监管的程序、过程的公开。
在推进上述三方面工作的同时,徐明强调,上交所对证券市场的涉嫌违法违规要保持高压,进一步树立监管权威。目前,上交所正修改其纪律处罚规则,将原来分散于上市公司、市场监察等领域的相关规定予以集中,同时不断丰富和完善监管手段和措施,加大处罚手段。对于发现的市场异常波动,要做到“发现一起,追究一起,对市场的违法违规不放过。”
通过上述工作的推动,上交所将贯彻履行对资本市场“两个维护,一个促进”的职责,即主动积极维护资本市场“三公”,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在昨日的通气会上,上交所各业务部门亦通报了相关监管工作动态以及信披直通车等重要业务进展。2013年至今,针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的违规行为,上交所共做出18份监管措施决定(含监管工作函)、3份纪律处分决定,发出5份纪律处分意向书。目前关注的重点包括公司治理运作不正常的情形、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交易行为、重大事项等问题的信息披露违规、中介机构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是否勤勉尽责等。
同时,作为自律监管的重要方面,倡导现金分红亦取得一定成效。2013年1月7日,上交所发布实施“现金分红指引”,2012年年报分红情况率先纳入指引范畴。2012年年报数据显示,沪市954家公司中653家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有派现方案,比重由59.50%增加到68.45%。沪市公司2012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含中期分配)达到5959亿元,派现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的35.16%,派现比例高于以前三个年度。
另外,为了对自律监管规则进行系统梳理,整合、规范对各类监管对象采取的惩处措施,最近上交发布《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严格规范自律监管行为,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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