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证公司发[2011]139号
辖区各上市公司: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5号)以来,我局按照中国证监会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在北京辖区开展了一系列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交易防控的工作。在各上市公司的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下,辖区内幕交易防控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初步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体系。为了进一步夯实辖区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交易防控工作基础,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上市公司的法制、自律意识,我局将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专项学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 参加学习人员范围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学习内容 《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知识读本》、《内幕交易警示录》。
三、 学习要求
1、各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周密组织学习活动,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务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2、董事长是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领导及督导职责,保证学习活动的顺利开展。
3、董事会秘书要做好学习活动的组织工作,并及时将学习情况向我局报告。
四、 考试及备案
学习活动结束后,各公司应组织全体参加学习人员进行闭卷考试(试卷详见附件),并于2011年9月23日前将答卷报我局备案。
各公司可直接与北京上市公司协会联系学习资料领取事宜,联系人:张洁68008953、丁丁68008968。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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