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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年报披露规范,防范突击调节利润
发布时间:2018-01-29 来源:北京证监局 作者:北京证监局

                       ——北京证监局召开专题培训会

    为贯彻落实依法从严监管理念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统一部署,强化对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行为的监管,确保2017年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17年12月6日,北京证监局结合董监高培训工作,组织了年报专题培训班,辖区280余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财务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北京证监局副局长陆倩同志做了“认清形势,剖析问题,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升”的主题发言,全面介绍了北京辖区上市公司发展情况及北京特点,介绍了部分公司成功转型、扭亏为盈、并购重组的成功案例,同时也指出了辖区上市公司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规范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她特别强调,上市公司要认真落实北京证监局近期下发的《关于强化北京辖区上市公司财务规范性的通知》要求,杜绝年底突击调节利润行为。严格规范资产交易、债务重组、关联交易及常规交易的运作和处理,审慎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和差错更正,合理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等。要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全面履职尽责,助推审计质量同步提升,确保辖区上市公司年报质量。
    培训上,证监会上市部的同志和中介机构专家分别从监管和市场的角度解读了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详细剖析年报编制和披露各个环节重点注意问题,分享探讨对年报信息全面性与易读性、监管信息与非监管信息、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等方面的认识,对现金分红、高送转、合并范围及控制、突击交易确认合理性等监管关注问题进行了特别提示。
    在今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即将在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实施的背景下,本次培训还邀请了财政部会计司的同志从收入确认原则、收入确认五步法、合同成本、特定交易处理、列报与衔接等方面解读了新修订的收入准则。一方面帮助辖区上市公司学深吃透修订的收入准则内容及新旧比较,另一方面提醒各公司尽早准备,积极适应新准则,必要时在合同、业务等方面作出适当调整,推进新旧收入准则适用的平稳过渡。
    继下发《关于强化北京辖区上市公司财务规范性的通知》后,此次培训再次向辖区市场表明了北京证监局狠抓上市公司财务处理及披露规范性的监管态度。在日后工作中,北京证监局将全面摸排辖区公司财务风险,适时约谈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年报审计会计师,密切关注上市公司年底利润调节行为。一旦发现涉嫌利润操纵粉饰报表等违法违规行为,将立即启动现场检查,依法依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触及立案标准的,将及时予以立案稽查,以稳、准、严的监管行动有力捍卫资本市场“三公”原则,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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