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投资者保护 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简报(第二期)
发布时间:2017-07-27 来源:北京上市公司协会 作者:北京上市公司协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的通知》(证监办发[2017]32号)的统一部署和北京证监局《关于开展“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的通知》的各项要求,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积极落实通知精神,并组织辖区会员单位中开展“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第二阶段的活动事项如下:

    一、协会在专项宣传活动中的工作
协会就本次专项宣传活动以贴近大众、贴近上市公司、深入浅出、形式创新、注重效果为工作原则。通过引导和支持会员单位做好“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的工作。在第二阶段专项宣传活动中,更新了协会网站投资者保护专栏,转载了中国证监会案例分析,帮助会员单位了解案例背后的规矩红线、危险底线,提高经营主体遵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在协会会刊《公司之友》“投资者保护”专栏中,刊载了会员单位就投资者保护方面的投稿。
      二、辖区会员单位围绕“市场操纵”主题举办的活动
    辖区会员单位认真领会通知精神,部分公司紧扣“市场操纵”主题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制定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计划。例如: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保护专栏、召开投资者保护交流会、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印制宣传品等多种宣传活动计划。具体活动如下:
(一)辖区会员单位华润双鹤举办“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的专项活动。旨在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搭建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真诚交流、有效沟通的桥梁,切实帮助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近20位中小投资者和证券分析师走进公司进行实际调研和学习。召开了投资者保护专题交流会,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30余人参加了专题交流会。
    此外,公司还通过公司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会着重把“市场操纵”方面的案例进行了展示。
   (二)辖区会员单位顺鑫农业通过集团报刊、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在顺鑫控股整个集团范围内,普及相关知识内容,对市场操纵行为进行全面剖析,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辖区会员单位长久物流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市场操纵的法律、法规,收集有代表性的违规案例,并配合证券公司开展了一次“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针对市场操纵相关政策、关注点与投资者进行了深度沟通。以求在最大程度上完成投资者教育工作,使得投资者形成防范风险、自我保护意识。有助于提高公司员工及投资者的法律意识和防范市场操纵风险防控能力。
   (四)辖区会员单位外运发展通过在公司网站主页上设立悬浮窗并建立“投资者保护”专栏的形式,开展了以“警惕市场操纵”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公司对市场操纵的相关法律知识包括市场操纵的情形及惩罚措施等进行了普及,同时结合资本市场中期货操纵、股市尾市操纵、股市涨停板操纵等典型监管案例,让投资者加强了对市场操纵行为的认识和警惕。
   (五)辖区会员单位华胜天成在官网上 “投资者保护”专栏项下及时更新、转载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市场操纵”的典型案例,以便公司外部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投资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扩大典型案例的受众面。公司还围绕市场操纵主题制作了PPT。PPT围绕市场操纵的法律构成要件、法律责任、典型案例、风险防控四大方面,组织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同事进行学习,提高法律意识、风险意识,避免操纵市场行为。
     (六)辖区会员单位光线传媒在公司官网开设投资者保护专栏,将证监会《“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案例——警惕“涨停板”中的陷阱》设置在醒目位置,提示广大投资者,关注并监督市场操纵行为,推动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开展。公司还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了《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和认识“市场操纵”行为,同时避免出现此类行为。在培训过程中,向各位董监高讲解了证监会《“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案例——警惕“涨停板”中的陷阱》的案例,以更直观、清晰的视角将“市场操纵”行为展示给公司董监高,展示生动,简明易懂。
    (七)辖区会员单位恒泰艾普举行了主题为“预防证券市场操纵,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证券市场操纵防控讲座。为了达到“预防证券市场操纵,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讲座的目的,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专员从法律合规的角度对公司的特定人员进行了汇报讲解。通过现场的汇报讲解,公司领导及员工对于证券市场操纵防控的理解与认识有了进一步的加强。
     (八)辖区会员单位中信银行通过“中信银行”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将警惕市场操纵的案例进行广泛推广,充分发挥自媒体渠道效应,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要求,增强投资者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为扩大投资者保护宣传效果,我行主动打印制作投资者保护案例材料,并提供给来访调研我行的投资者取阅。
    在会员单位上报的第二期宣传活动的材料中可以看到,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活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主管领导亲自参与,各部门紧密配合,员工积极参与。通过第二期主题宣传活动,让辖区会员单位认识到市场操纵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交易秩序,误导欺骗广大投资者,是我国法律严令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作为辖区上市公司有责任、有义务在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监局的带领下共同打造资本市场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的法制基础,维护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交易环境。
     三、协会将引导和协助辖区会员单位更加深入地做好后二期主题宣传活动,并贯穿于2017年全年工作。使宣传活动达到最佳效果。
 
                                           2017年7月12日
 

会员风采更多>>

[联系我们]电话:010-68008968    邮箱:contact@lcab.com.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北京友谊宾馆11号楼 邮编:100873

版权所有:北京上市公司协会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13

备案号:京ICP备140467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