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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召开2011年度会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2-04-26 来源:北京上市公司协会 作者:北京上市公司协会

    北京上市公司协会2011年度会员大会于2012年4月24日下午在北京新大都饭店国际会议中心召开,辖区内195家会员单位的会员代表出席大会。北京证监局副局长张海文、上市公司监管处处长余辉、副处谢峰峰;北京市民政局社团管理处副处长韩磊、朱娟等有关领导也参加了本次会议。大会由协会秘书长爱新觉罗•恒林主持。
    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曹江林、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高树堂、协会秘书长爱新觉罗•恒林分别向大会作了《2011年度理事会工作报告》、《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1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和《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2012年度预算报告》。大会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全部四项议案。
    2011年度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在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北京社团办及辖区各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围绕“自律、传导、服务”三项工作职能,以“规范、诚信、发展”为原则,认真履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协会的平台作用,全心全意为会员单位做好服务,通过座谈、研讨、培训、交流等各种形式,开展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工作,为辖区会员单位营造健康发展的环境和平台,起到了纽带和桥梁的作用。
    张海文副局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张局长对协会在2011年度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几点建议:第一,明确职责,将服务融于日常工作中。协会应当始终把服务放在第一位,时刻牢记 “规范、诚信、发展,打造资本市场基石”的宗旨,将服务理念融于日常工作中。第二,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平台与桥梁作用。一是构建协会会员之间的沟通机制。二是切实做好监管机构好帮手。三是加强会员与政府、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第三,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自律规范作用。协会是“企业之家”、“公司之友”,除了要履行“监管助手”和沟通平台的职能,还要高度注重自身建设。第四,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活动,增进上市公司间交流。协会八个工作委员会应当紧紧围绕各自职责开展本职工作,继续以提高协会服务、促进公司规范发展作为目标,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交流活动,也可以应会员要求开展一些文体活动,把协会打造成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沟通、互动、共同成长的自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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