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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实体经济体制机制改革 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发展
发布时间:2012-02-27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

              ――在2012“远见杯”全球宏观经济预测春季年会上的演讲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感谢会议主办方的邀请,也很高兴见到这么多的宏观经济研究领域的朋友。宏观经济预测是智者的游戏,也是勇敢者的游戏,在中国尤其如此。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的结果不但受到周期性因素的影响,受到国际经济波动的冲击,还要特别考虑经济结构和体制转型的问题。正如今年“远见杯”年会的主题所点出的,当前中国经济的重大课题是“增长减速、转型加速”。

    说起转型,深交所的上市公司群体也许能提供一个很好的视角。深交所的基本使命是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打造一个融资和发展的公共平台。这些年来,随着中小板和创业板的推出,大批中小企业在深交所发行上市,中小板的上市公司已经有653家,创业板290家。这些企业规模都不大,中小板平均股本大概3个亿,创业板1.4亿。科技含量比较高,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小板占了四分之三,在创业板占90%以上。民营企业比例很高,中小板占80%左右,创业板达到94%。在很大程度上,这批企业代表了中国经济转型的方向,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经济转型的趋势、特点、困难和希望。

    多年以前,我由于工作的关系,接触过一家高科技企业。这家企业依托著名的高校,有着相当强的技术背景和良好的科技产业化前景,发行上市的时候市场各方寄予了厚望。去年,我们深交所的同事们走访上市公司,恰好去了这家企业。他们回来的时候我特意问了问情况,结果却令人失望。这么多年过去了,这家企业还是没有多少有竞争力的高科技产品,关键是体制机制的问题。企业的科研职能和经营职能分不清楚,行政干预多,而决策链条长得惊人,稍微大一点的事情,都要主管部门层层审批。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很难有持续的长期的经营战略,也不可能对日新月异的高科技产品市场作出快速的反应。最近我们梳理了国内上市的高校企业的情况,结果也不乐观,遇到的问题也大同小异。到2010年底,高校企业共上市了38家,其中16家的控股股东已经变更,经营不善是一个主要原因,还有1家已经退市。从2001年到2010年,除了个别年份,高校背景上市公司的销售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再举一个例子。今年中央的一号文件的主题是“农业科技”,并且特别提出“科技兴农,良种先行。”现在全国种业十强中已经有七家在境内上市,其中五家在深交所,有的十多年前就已经上市了。但是,资本的力量还没有能够有效推动种业公司做大做强和行业的整合。美国种业前十强的市场份额达到六、七成,其中最大的孟山都,2010年仅种子销售收入就高达76亿美元。中国种业市场容量居全球第二位,仅次于美国,但是种业公司有7500家,前十强企业的市场份额只有百分之十几,已经上市的最大三家种业公司种子销售收入只有10亿人民币左右,研发、制种和营销能力与国际巨头不在一个档次。我们的种子公司为什么长不大?我们在调研中,几乎所有人都提到,地方保护主义的普遍存在,阻碍了种业公司的跨区域和规模化发展,大型种子公司主推的热销品种得不到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往往成为假冒的主要对象。说到底,这又有一个体制机制的问题。

    还可以谈谈我们的创业板。创业板的上市公司群体中,不乏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都比较高的企业。创业板的企业规模小,很多企业占领了一个省、一个区域的市场,上市以后就需要做大做强,向全国扩展。但是,即使技术、资金和管理的问题都解决了,企业的跨区域发展还受到种种有形无形的制约,分割的市场与不公平的竞争环境是一个普遍的障碍。中小民营企业既缺乏全国性的网络,也缺乏行政资源,困难更大。

   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经常见到。最近在一次调研中,又有不少中小上市公司反映,与大企业尤其是垄断性企业做买卖的时候,应收账款延期支付相当严重,影响了现金流,制约了企业的正常发展。可见,阻碍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的体制机制性因素还很多。

   在做大做强的另一面,是上市公司的正常退出问题。市场一直都很关注创业板的退市制度,有那么多人关注,说明上市公司的退市是一个亟待突破的难题。其实大家可以注意到,在实体经济领域,退出也是一个难题。新《破产法》2007年6月就实施了,这些年来却基本上处于空转状态。破产涉及职工安置问题和债权人利益,在当前体制下,政府和法院方面往往需要做好职工和债权人的安抚和利益平衡工作,所以不愿意看到企业大量破产的情况。企业越大,员工和债权人越多,走完破产程序的难度也越大。在这样的背景下,上市公司退市难也就容易理解了。因为上市公司的退市不仅涉及职工和债权人事项,也涉及到地方政府和部门,更关系到不特定的、成千上万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利益关系要复杂得多。

   大家知道,企业是经济转型的主要载体。传统和低端的企业的发展逐渐停滞和退出,新兴和创新型的企业大批涌现,快速成长壮大,最后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经济转型的基本图景。这必然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从前面的例子可以看到,实现这样的转型不仅仅取决于技术和管理水平,也不仅仅取决于金融资源的动员和聚集,在更深的层次上,还有赖于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建设一个公平竞争的统一的市场体系,营造有利于优胜劣汰的实体经济环境。只有这样,上市公司的做大做强才有坚实的基础,投资者的回报才有可靠的保障,资本市场的发展才有持续的动力。

    所以,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角度看,《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非公三十六条的贯彻落实意义重大。现在看来,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还比较原则,各部门和地方的配套规章以及相应的监督执行机制没有完全到位,而这恰恰是非常关键的。比如我在上面讲到的中小上市公司应收账款的问题。中小企业谈判能力弱是个客观事实,但是并不意味着在政策和法律层面完全无所作为。以日本为例,他们在《中小企业基本法》的基础上,还颁布专门的法律,明确要求委托企业(一般是大型企业)在业务完成之后60天以内付款。如果没有按期支付,对拖欠处以年率14.6%的延迟利息。日本的中小企业厅和公正交易委员会负责监督落实。我们不一定照搬国外的具体规定,但是对于如何细化落实,确实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当前,中央已经明确提出,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一系列有利于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正在推出,许多体制性机制性的障碍也将逐渐破除。不仅在中央层面,现在很多地方也深刻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不断加大力度,营造有利于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软环境。关于《中小企业促进法》,很多地方都颁布了实施细则。最近我在湖南开会的时候,对湖南法制建设的决心和步伐感受很深。湖南提出了“法治湖南”的口号,去年8月发布了《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周强书记特别指出,“法治环境已成为一个地方的核心竞争力”。对地方政府来说,这正在一步步成为现实。例如近期广东、上海、深圳和浙江四地获准试点自行发行地方债,这种模式进一步推广,中介机构和投资者必然会对各地政府的信用资质作出评价和评级,客观上会形成一个信用梯度,反映不同地方的融资能力、融资成本。从更广阔的层面来看,一个地区法制建设的推进和体制机制的改革,将从根本上塑造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创业创新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全国上下正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体制机制的改革正向纵深推进。实体经济领域改革和转型的加速,将为资本市场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在这样一个重要的历史时期,资本市场也在积极地探索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中国证监会郭树清主席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要提升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三农”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服务,积极拓展资本市场的覆盖面和包容力,通过资本市场的科学发展来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深交所将继续努力探索,不断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动国民经济的转型,和大家一起,成为这个伟大历史进程的参与者和见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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