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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顺利完成201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1-03-02 来源: 作者:转自 中国证监会
    2010年,中国证监会承办75件人大代表建议和86件政协委员提案,其中主办69件,协办和会办92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办复率达100%。证监会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促进监管的重要抓手,注重吸收借鉴各方意见,提高办理效率和实效,增强建议提案和监管实践的互动,有力促进和加强了证券期货监管工作。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10年证监会承办的建议提案总体质量较高,涉及面广,关注重点随市场发展较上年有所变化,问题分析透彻,具体建议明确,有很强的前瞻性和专业性,体现了代表委员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关心和重视。但办理难度也明显加大,特别是随着资本市场与经济社会联系日益紧密,关乎全局性、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和涉及法律制度、宏观政策的建议提案明显增多,表现在主办件综合性增强,协办和会办件大幅增长,对增强部门间协同配合能力,进一步顺畅工作机制,提高办理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 
    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尚福林多次指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保质保量地办好每件建议提案。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证监会办公厅、会机关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办理机制:一是加强统筹组织。切实加强办前分析,逐件研究建议提案,确定牵头办理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办理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各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二是优化工作机制。完善分管会领导负总责,任务逐级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优化办理流程,保障建议规范有序办理;强化督办机制,实行专人负责,完善台账制度。三是严把答复质量关。承办部门严把答复起草关,办公厅严把答复审核关,会领导严把“出口”关。对于答复针对性不强、意见不明确的,一律退承办部门重新办理,有的反复修改多次才最终成稿,有效确保了复文质量。四是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通过电话、邮件、座谈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办理前积极主动了解建议提案的背景和初衷,办理中与代表委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切实增强办理效果,增进了代表委员对监管工作的理解,促进了实际工作。 
    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大量宝贵意见和建议。证监会在答复好、办理好建议提案的同时,更加注重研究吸收其中的新观点、新思路和新启示,把代表委员提出的好建议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一是关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问题。近年来,证监会坚持推进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取得第一阶段成效的基础上,2010年下半年推出了第二阶段改革措施,继续完善询价和配售约束机制,增强定价信息透明度。从实施情况看, 各参与主体进一步归位尽责,市场约束增强,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得到了广泛认同。全年531家公司在A股市场融资10275.2亿元,其中首发347家融资4883亿元。 
    二是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问题。随着创业板推出,代表委员更加关注完善创业板机制及场外市场建设,相关建议提案占承办总量的37%。截至2010年底,创业板共有153家上市公司,筹资1167.5亿元。总体上看,创业板自推出以来运行平稳,创业板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战略新兴产业上市公司明显增多。去年以来,证监会通过深入调研论证,形成了场外市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安排,国家高新区非上市公司股份公开转让准备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 
    三是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问题。证监会一直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重要工作目标,认真研究吸收代表委员的意见,去年深入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采取综合措施促进规范运作,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增强独立性;继续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鼓励通过吸收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多种方式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2010年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47项,交易金额1338亿元。 
    四是关于期货市场发展问题。2010年4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沪深300股指期货,填补了我国金融期货空白,改变了市场单边运行机制。目前,我国已有23个商品期货品种,涵盖农产品、金属、能源和化工等主要门类,除原油等少数品种外,国际期货市场主要商品期货品种均已在我国上市。今年2月,证监会又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筹备上市铅期货。证监会将继续强化和改进监管,积极研究推出其他符合条件的期货品种,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 
    五是关于加强资本市场法制建设问题。法制建设是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很多代表委员提出了完善市场法制的建议,近年来证监会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配合完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条例》草案,推动制定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犯罪认定标准等。201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证监会等五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意见》,“群防联控、综合防治”的内幕交易防控体系初步形成。 
    六是关于资本市场对外开放问题。 部分代表委员关注两岸证券期货业交流合作,近年来,随着《海峡两岸证券及期货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等逐步落实,进一步奠定了大陆、台湾、香港两岸三地金融合作制度基础。证监会将根据循序渐进、双向互利的原则,继续积极稳妥推进两岸三地证券期货市场共同发展。去年以来,证监会还稳步推动境外融资和国际板筹备,继续支持境内企业利用境外资本市场融资,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工作等。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在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体承办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证监会顺利完成了201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证监会一直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今后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把这项工作作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把代表委员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关心和呵护,转化为做好监管工作的动力和信心,推动我国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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