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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完成上市公司董秘年度考核
发布时间:2009-07-01 来源: 作者:转自 上海证券报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年度考核。除在5月1日后上任的6位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外,858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中,有125名董事会秘书年度考核为优秀、460名董事会秘书年度考核为良好、266名董事会秘书年度考核为合格,另有7名董事会秘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上交所同时还对离任的数十位董事会秘书进行了离任考核。
    这是2008年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考核办法》后,进行的首次董事会秘书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程序,每一位在任的董事会秘书于5月初向上交所提交董事会秘书本人的年度履职报告书,报告自2008年5月至2009年4月间董事会秘书在诚信建设、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协助高管合规运作、股权管理、接受培训和对证券市场规范发展提出意见的情况。上交所根据董事会秘书提交的年度履职报告书,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并参考有关监管部门的意见,按照一定的权重,对董事会秘书的各项工作进行评价,最终形成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显示,极少数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为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主要包括:董事会秘书在办理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不诚信的行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未能做到勤勉尽责,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低下;董事会秘书协助高管合规运作不力,公司高管屡次出现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董事会秘书未按时提交年度履职报告书等。
    上交所将向每一家上市公司致函通报该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年度考核情况,同时对考核结果为良好和合格的董事会秘书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董事会秘书要求其提交整改计划。
    近年来,上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素质和执业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了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业内人士表示,董事会秘书是上市公司运作中重要的一环,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交流的主要渠道,董事会秘书的执业水平和诚信状况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直接影响到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知情权。目前,董事会秘书逐步向职业经理人转化,董事会秘书的执业亟待规范。上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考核办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每年必须进行年度考核,离职的董事会秘书还需进行离任考核。通过这样的考核,一方面可以促进董事会秘书以及上市公司继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规范董事会秘书执业,促进董事会秘书不断提高自身水准。
    需要指出的是,董事会秘书考核结果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存在一定的差异。董事会秘书考核更多地考虑董事会秘书自身的执业情况,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不仅受董事会秘书执业水准的影响,还受到公司环境、高管诚信程度、公司内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二者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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