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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监局举办辖区上市公司《新会计准则》培训班
发布时间:2006-09-07 来源: 作者:北京证监局
    为配合2007年1月1日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2006年8月29日至9月1日,北京证监局举办了辖区上市公司《新会计准则》培训班。培训分为非财务专业与财务专业两期进行,培训对象涉及北京辖区80余家上市公司的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人数达800余人。培训班是由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协办,北京上市公司协会承办的。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北京证监局局长张新文、中国会计学会常务副秘书长周首华、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徐华分别出席了两期培训班的开班仪式。
    张新文局长讲话中指出,上市公司2007年的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必须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这就意味着上年(即2006年)相关比较数据也要按照新准则计算。对于新老会计准则下会计报表数据的差异,上市公司必须向投资者解释清楚,这样投资者才能充分理解新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这一过程的工作量很大,因此,切实做好明年执行新会计准则前的准备工作,实际上已经迫在眉睫。
    新准则的实施将导致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发生若干重要变化,涉及很多新的会计概念和计量方法,这对于上市公司财务及经营人员的知识提高方面是挑战,各公司会计人员、经营决策人员及公司治理人员都需具备新准则相关知识,更要充分理解新准则的要求。
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徐华在随后的发言中表示,配合北京证监局开展本次培训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自1981年成立以来,经过25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提高了对会计标准的研究能力,形成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并以“共达优秀、共悦成功”的理念协助客户提升价值。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愿通过本次培训为推动新准则的实施做出贡献。
    作为本次培训班的第一课,刘玉廷司长对新准则体系进行了介绍。刘司长指出,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是一场会计革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必然的要求,是经济全球化的要求,是贯彻“走出去”战略的要求。新准则体系具有“立足国情、国际趋同、涵盖广泛、独立实施”的特点,其目标是服务于资本市场、服务于投资者,强化了资产负债表观、综合收益观、报告观等理念。刘司长强调,新准则不仅仅是技术问题,重要的是做好贯彻执行,要求企业早作准备,顺利完成新旧准则的平稳过渡。刘司长还对打造中国民族品牌的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期望,希望注册会计师行业能够顺应新准则的发布要求,做大做强、与企业协调,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质量,走出国门。
    中国会计学会常务副秘书长周守华在第二期培训班上作了重要讲话。周秘书长主要围绕中国会计改革的进程、会计准则体系的基本框架、主要特点、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中的差异、可供国际会计准则借鉴吸收问题等方面为参加培训的学院进行了讲解。
    由京都会计师事务所的7位专业人士在培训班上对长期股权投资、股份支付、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30余项会计准则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为期两天的培训,使辖区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财务人员感到受益匪浅,大家纷纷表示,通过财政部领导的讲话让各家公司充分理解到《新会计准则》制定及实施的重要意义;而几位专家对具体准则的讲解,又让公司财务人员对如何贯彻落实好新会计准则体系,如何结合公司实际运用具体准则提高了认识。距离明年新准则正式实施时间不多了,各家公司更要通过系统学习、深刻领会新准则的内容及其实质,切实做好执行《新会计准则》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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