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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监局开展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培训
发布时间:2006-09-05 来源: 作者:综合工作部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培训实施细则》和辖区监管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于8月1日-3日在第一城举办北京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2006年首期常规培训班,辖区100余名董事监事参加了培训,北京证监局张新文局长、马荣华副局长、杨琳局长助理等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
    开班仪式上,张新文局长作动员讲话,并播放了范福春副主席在全国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第一期培训班上的重要讲话。本期培训班的课程设计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六)、《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其案例分析、《公司章程指引》和《股东大会规则》解读、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监管概述等。通过法律法规解读、上市公司案例分析、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监管情况分析和培训考试,参加培训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必备知识有了更新的认识和充实,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义、重要内容和重点要求有了更加准确的把握,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对中国证券市场后股改时代上市公司治理所面临的挑战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积极的思考。通过三天的学习、探讨和交流,参训的董事监事感到收获丰厚,对工作的指导性强,并纷纷要求继续举办各类培训,表示了浓厚的学习热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每年至少一次的常规岗位培训,为董事、监事履行职责、更新知识、提高水平提供了平台。
    本次培训得到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和法律部有关领导及专家的大力支持,上市部赵立新副主任、法律部冯鹤年副主任、上市部刘榕处长、索莉晖处长亲自授课。北京证监局杨琳局长助理、上市处候凤坤也就有关课题进行了讲解。北京证监局一直坚持实施上市公司持续培训计划,2005年就《股票上市规则》和《年报审核及财务报告分析》两个专题培训了1600名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今年在开展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岗位常规培训的同时,将及时组织《新会计准则》的专题培训,在会计准则改革的关键期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技术方面的支持和服务,为2007年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和对财务信息实施有效监管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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