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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国监管会议精神,将清欠工作一抓到底
发布时间:2006-03-06 来源: 作者:北京证监局
    全国上市公司监管会议召开后,北京证监局组织上市公司处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范福春副主席的讲话精神,按照会议要求对辖区的清欠工作部署作了进一步完善,结合辖区目前辖区清欠工作实际,决定在继续清理3家公司违规资金占用的同时,将杜绝新增违规资金占用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为落实上述工作安排,北京局对辖区公司下发了《关于做好2006年度清欠工作以及资金占用统计表报送要求的补充通知》(京证公司发[2006]9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将有关清欠政策和法律后果明示给辖区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人员,明确了上市公司董事长和欠款单位负责人为清欠工作的清偿责任人;告知了禁止“前清后欠”行为以及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化处理,对于新增违规资金占用问题,一经发现,北京局将及时立案稽查,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为确保上市公司上报的资金占用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北京局要求辖区上市公司在上报资金占用统计表时,公司董事长、监事长和总经理要在统计表上签字,对上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予以确认,统计表同时需加盖公司公章。
    《补充通知》的发出对辖区上市公司起到的警示作用,北京局在布置2005年上市公司年报审核工作时,将公司是否存在新增资金占用问题作为重点关注事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同时,北京局也将上述监管重点传达给了在辖区从事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其在执行审计业务时重点关注资金占用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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