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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牧股份 学习贯彻新《证券法》,切实履行自身责任义务
发布时间:2020-06-19 来源:中牧股份 作者:中牧股份

“诚实守信 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专项行动系列宣传文章

 

学习贯彻新《证券法》,切实履行自身责任义务

(中牧股份:600195)

 

历时四年多修订,新《证券法》于2019年12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新《证券法》在深入分析证券市场运行规律和发展阶段性特点的基础上,在证券发行注册制度、投资者保护制度、信息披露要求、监管执法和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完善,为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平稳运行,资本市场良性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工作,不断增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系统性、创新性,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新《证券法》出台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认真研读,梳理总结其要点,全面落实各项工作。

一、 持续深耕新法要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

公司深刻认识到,不断学习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知法守法,才能保障企业在发展的道路上越走越长远,越走越稳健。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合规意识,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人配备新《证券法》单行本,供其随时查阅;通过工作微信群分享学习北京证监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制作的《上市公司董监高学习新<证券法>应知应记十四条》H5材料,强化对重点条款的掌握;积极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相关培训,系统学习新《证券法》修订要点。依据新《证券法》对于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禁止短线交易的人员范围等新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新《证券法》相关要求,防止违法违规操作的发生。

二、 依法依规履行信披,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中牧股份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做好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编制和发布,2019年全年共发布4份定期报告和60项临时公告,规范解读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保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不断完善与投资者良性互动交流的长效机制,举办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等活动,获得广大投资者积极评价。

2020年,公司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系统性、创新性。公司召开2019年度及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吴冬荀,总会计师黄金鑑,董秘郭亮通过网络方式解答股东关心的问题,帮助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改革发展等方面情况;通过投资者热线,网络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北京证监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5.15投资者宣传日”“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投资者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微信公众号、办公区域等多个渠道投放宣教材料,积极宣传新《证券法》和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理念。

三、 持续分派现金红利,积极回报股民支持

2019年中国畜牧业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遭受严峻考验,中牧股份所处的兽用生物制品、兽用化药、饲料行业也受到较大冲击。面对行业系统性风险,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加强形势研判,抓好各类风险防控,同时,积极回报投资者,坚持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自上市以来至2019年年末,中牧股份已累计分配现金红利超过15亿元。

四、 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饮水思源牢记使命

作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中牧股份一直致力于实现经济效益、股东利益与企业社会责任目标的和谐统一。自2008年起至2019年,公司已连续12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向社会各界展现公司为维护国家、员工、客户等主体的利益所付出的努力,以及在环境保护、节能生产等方面开展的行动。2020年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多地蔓延,公司始终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通过周密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确保防疫生产两不误,保障动物疫苗、饲料、兽药等民生物资的市场供应。公司还在第一时间向湖北全省发送禽流感疫苗产品用于紧急防疫;同时,积极向湖北黄冈、甘肃兰州等地捐赠、支援疫苗产品及各类防护物资、款项,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未来,中牧股份将全面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坚决谨记“四个敬畏”,牢牢守住“四条底线”,持续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通过不断推出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达成公司“保护动物安全、关爱人类健康”的初心和使命,推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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